未婚同居分手后房子怎么分
一、未婚同居分手后房子怎么分
未婚同居分手后房子按照共有财产进行分割,即双方能够对同居期间的财产达成分配协议的,按照协议对财产有效分割,不能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的,应该向法院申请按照共有财产进行分割。
法院认为房子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,应当对房子折价或者拍卖,将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。
《民法典》第三百零四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。
达不成协议,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,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;
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,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、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。
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,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。
二、婚后买的房子应当怎么分割
1.夫妻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,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,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,不予分割。
2.夫妻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,但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协商处理,协商不成法院判决。
4.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,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,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,不是共同财产,不予分割。
5.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,登记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双方名下的,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协商处理,协商不成法院判决。
6.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的,全款买房的,写在一方名下的,按出资比例,按份共有,在双方名下的,如果没有约定份额,那就是共同共有。
《民法典》第二百零九条
不动产物权的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,经依法登记,发生效力;未经登记,不发生效力,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,所有权可以不登记。
三、未婚生子分手怎么处理
非婚生子的抚养权在双方分手时,可以由父母双方协商处理,协商不成的法院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判决:
1.不满两周岁的子女,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。
2.已满两周岁的子女,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,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。
3.子女已满八周岁的,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四条
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,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。离婚后,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,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。
离婚后,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、教育、保护的权利和义务。
离婚后,不满两周岁的子女,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。已满两周岁的子女,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,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。子女已满八周岁的,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。